第十四章 非过狼山-《大风镖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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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孙五进“春风不醉”的时候,老板娘的眼睛都亮了。

    老板娘并不是好色之徒,孙五长得干净而平凡,不高不矮不胖不瘦,剑眉朗目,身上的衣服虽然挺旧,但收拾得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老板娘也不是贪财之辈,大风镖局叛徒十万铢的赏钱虽说挺诱人,她也不是没见过。

    她吃惊,是孙五和方才出拳的王豹,长得实在太像了。

    尽管一个像读书人般温文尔雅,一个好似山大王带着霸道与匪气。两个完全不同的人,却长着极为酷似的五官。说孙五与王豹不是亲兄弟,没有血缘关系,她不相信。

    西门闷一声老大脱口而出,转眼看看另一边的王豹,也是惊呆了。怎么可能?自己的老大王豹明明在和花童交手,此时你来我往,十余招间不分胜负。

    虽说高低未判,但十招间王豹攻了九招,每一拳都是眼见着就要击中,被花童堪堪避开。花童还的一式,还是虚招,围魏救赵。

    场面上不得不说是王豹占尽了优势,但花童始终没有使用他长笛之中的金针,洛阳牡丹玄武堂堂主,最厉害的不是拳脚兵器,而是他的暗器。

    孙兰不怒不喜,一张俏脸,毫无表情。她与王豹四年前在边城相爱,他与孙五是十多年的师兄妹,只有她最熟悉这两个人,只有她知道这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。他和孙五认识十几年,之后认识王豹而相恋,却突然在四年前离开王豹不告而别。这期间,莫非有什么因果关系?

    孙兰带着王豹,赶来救孙五,此刻孙五出现了,她却正眼不瞧,像是不认识这个人。

    还是她不想见,这个人?

    王豹停手,孙五看看王豹,王豹看看孙五,两人都觉得对方,像极了铜镜中的自己,有种说不清的亲切与熟悉。他们确定在此之前没有见过对方,可仿佛从出生那一天起,就已相识。

    有些人,有些事,本来就是注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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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两个黑衣人在前,率先下楼,眼神空洞,看着一楼大厅里这些人,神情间仿佛看见的都是死人。

    夏侯羽踱步下楼时,灰衣老管家毕恭毕敬侍从其后,双手上不知何时多了把剑,捧在胸口。

    一把错金镶珠嵌玉吞皮,镂象龙螭,文犀饰首的古剑。比之孙简那把镶满了各色宝石的刀,不知雍容高贵了多少。孙简那把刀,像极了暴发户,涂满脂粉的美女,价值连城却脱不了世俗。这把剑,就似一个贵族,国色天生的佳人,超凡出尘,不染一丝人间烟火之气。

    连孙五花童王豹,见了这把剑,虽未出鞘,也不由暗自叹服,好剑!

    西门闷的心往下沉,他见识过夏侯羽金手指的本事,若再加上这样一把剑,他不敢再往下想……

    灰衣老管家上前一步,朗声道:“诸位,前面就是狼山,现在回头,或许还来得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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